一、施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论文文献综述)
刘明勇[1](2022)在《集成与协同:“综合查一次”改革的机制研究 ——以浙江X镇为例》文中研究表明
江国华,姜梦婷[2](2021)在《乡镇行政执法改革的功能模式与配套机制》文中研究说明从价值层面考量,乡镇行政执法改革对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决定性意义,其核心价值在于实现基层治理精细化、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从实践层面考量,目前乡镇行政执法改革的功能模式主要有"权责清单+联合执法"模式、"专业执法+综合执法"模式、全面"综合执法"模式三种基本型态,存在乡镇行政执法改革理念滞后、乡镇行政执法权责划分不清、乡镇行政执法人才队伍薄弱、乡镇行政执法区域协同不足等问题。从进路层面考量,乡镇行政执法改革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背景下,可以尝试从建立乡镇行政执法改革理念转型机制、完善乡镇行政执法法制保障机制、健全乡镇行政执法社会参与机制、构建乡镇区域协同执法机制四个面向实现突破。
邱煌辉[3](2020)在《我国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模式研究》文中提出在我国自然资源管理方面,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农业等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是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顺利实施、自然资源领域各项行政管理职能充分实现的保障,是顺利开展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核心和灵魂。然而由于传统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模式存在执法依据不健全、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监督不到位和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现象,各种弊端影响自然资源行政管理的成效,制约自然资源领域经济的发展。党和国家将综合执法改革作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趋势,学界对综合执法模式的研究和探讨也较多,因而是否可以在自然资源领域也进行综合执法改革以及如何进行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模式的制度构建是着重要研究的问题。本文在厘清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等基本理念的基础上,总结了综合执法模式的演变过程及学界对综合执法三种不同的分类方式,将综合执法模式分为部门内综合执法模式和跨部门综合执法模式这两种。同时对综合执法模式的规范依据进行梳理并对学界的质疑进行回应,从合理性及合法性两方面对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模式进行理论论证。由于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模式是一种全新的模式,在进行制度构建前,本人分别选择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为实证考察对象,前者是部门内综合执法模式的典型案例,后者是跨部门综合执法的有效例证,这两案例分别从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和权力运行三个方面呈现了模式的现状,并总结了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比分析、结合自然资源的特点梳理了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模式需要克服的难点,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机制的构建提供有益的借鉴。最后笔者从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及权力运行三个方面对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模式进行制度构建。总而言之,自然资源综合执法一种可行的改革方式是可以考虑先采取自然资源部门内综合执法模式,在该模式经过一段时间,积累一定的实践经验之后,再尝试选择自然资源跨部门综合执法模式,进而得以继续改良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的现状,促进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程。
吕星星[4](2020)在《整体型政府视角下南京市栖霞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文中提出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要求,我国各地积极探索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职能,优化执法资源配置、整合精简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的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推动建立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让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实践中,南京市栖霞区起步早、力度大,坚持整体型政府的思路,探索实施两权分离、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取得积极的改革成效。但也存在体制运行不够顺畅、权力下放不够合理、队伍建设不够到位、技术支撑不够有力等问题,一定程度制约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取得更大成果。综合分析前期成果、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并与浙江市嘉兴市、天津市、苏州市吴江区等先进城市地区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行比较研究,进一步运用整体性政府理论,对优化南京市栖霞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出以下针对性建议:构建执法体系、规范执法权力、加强执法队伍、完善执法机制、加强内外监督、强化技术支撑。
祝蔚燕[5](2020)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 ——以外高桥保税区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综合行政执法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载体之一。外高桥保税区实践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是一种“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这在上海乃至全国都是一种全新的探索。本文通过对整体性治理理论、集权与分权理论等相关文献的回顾,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和改革思路。协调与整合、责任、信息技术发展是整体性治理理论的重要因素,而集权与分权理论则是对行政执法权力配置做了理论说明,在审批、执法、监督分权基础上集中执法权。本文选取外高桥保税区“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研究对象,以“职能重塑—流程再造—技术革新—机制创新”为改革路径,清晰总结外高桥保税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主要做法。采用访谈等研究方法,分析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推进取得的成效和遇到的问题,包括法律依据与机制缺位、内外部衔接和职权界限不清、配套改革尚未到位和执法队伍管理尚需加强。对福建“平潭模式”和广东“前海模式”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经验进行比较研究,认为法治化的制度、规范化的保障机制以及史无前例的改革力度值得上海自贸试验区学习借鉴。在此基础上,从健全法律保障、明晰职权界限、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完善配套改革措施和加强执法队伍职业化五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为上海自贸试验区“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一份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报告,并为全国其他自贸试验区,尤其是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借鉴和参考。
陈军[6](2019)在《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行政裁量是行政权运行的必要方式,也是行政控权的重点领域。随着行政法治的发展与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国家鼓励各级行政机关积极制定裁量基准以实现行政自律与合理行政。在这一背景下,各级城管执法机关也纷纷制定并出台各式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但在理论层面,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是否具有制定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其理论基础为何?其法律地位与性质为何?等等理论问题尚未融通;在实践层面,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程序、具体内容、适用规范等具体制度都尚未建立。面对这一领域研究空白,亟待从理论层面夯实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的法理基础,并从城管执法实践出发建构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制度体系。在法理层面,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既是城管执法机关的自制规范,也是具有一定外部效果的行政技术规范。鉴于我国城管执法行政的特殊性,我国的城管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在制度定位上与大陆法系的裁量基准制度不同。在表现形式上,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不仅体现为专门的裁量基准文件形式,还体现为能够控制裁量权的综合性行政规范形式。在生成模式上,大部分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系城管执法机关出于自制需求而自发制定,也有部分裁量基准的制定受外界压力影响。在目标指向上,制定科学完备的城管执法裁量基准仅是一种立法理想,在实践中,仍以制定出符合执法实践需求的自治规范为目的。在程序层面,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制定程序并不公开透明。但随着程序法治的发展,城管执法行政裁量的制定也需要符合正当法律程序之要求。在裁量基准制定过程中,应遵循裁量法定、程序正当、最小侵害、公益取向与协商合作等基本原则。在流程设计上,动议发起、文本起草、草案论证、表决发布等程序流程都应符合相应的程序要求。在参与机制上,鉴于城管执法活动的特殊性,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应引入部门参与、社区参与、专家参与、公众参与等多元参与因素。在程序控制上,应当严格裁量基准起草人员的选拔机制,对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过程全程进行便宜监督,整个裁量基准制定过程适当对外开放,裁量基准制定出台后也应当进行公开。在内容层面,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区别于其他行政裁量基准。在宏观层面,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可以分为授益性执法裁量基准、侵益性执法裁量基准和事实性执法裁量基准三种基本类型。行政实践中的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大多都以侵益性行政裁量基准的具体构造为蓝本设计而成。但授益性城管裁量基准与事实性裁量基准的内容构造与侵益性裁量基准又有所不同。而在中观层面,城管执法裁量基准又涵盖了城管执法的标准、条件、种类、幅度、方式、时限等内容,并表现为裁量事项、裁量情境和裁量标准三部分内容。在微观层面,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主要采用情境设计、格次划分、函数表达与僵化平衡等多种技术手段,并呈现高度技术化的发展趋势。在适用和监督层面,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在城管执法实践与司法活动中都有所适用,均需制定相关配套规范。对于城管执法人员而言,裁量基准是日常执法的“工具”和“准据”,一般情况下执法活动应遵循裁量基准的量度要求,但在特殊情况下也许考虑个案正义。对于城管执法机关而言,对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的实施情况负有监督义务。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需要定时评估并更新,需要建立体系化的裁量基准评估更替制度。对于司法机关而言,城管执法行政裁量案件一旦进入司法环节,裁量基准可能成为法院附带审查的对象,相关司法审查规则的构建需要平衡司法与行政的关系。制定并出台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是深化城管执法行政法治的要求,也是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制定科学的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能够升进城管执法活动的可接受性与执法活动的精细化程度。通过建立并完善体系化的城管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能够在理论层面拓展城管执法与城市治理的理论界域,也能够在实践中有效增进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的合法性与科学性。
陈虎[7](2019)在《成都市金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案例研究》文中指出城市管理问题作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重大社会难题,其管理体制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城市形象,更直接影响城市的核心竞争力。我国自从2002年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以来,各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都开展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管理秩序切实提升,然而目前仍然面临执法依据薄弱、执法协作不力、执法机制不畅、执法环境不佳等诸多困境。为此,必须继续深化和完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创新执法理念和工作机制,改进执法方式,加强队伍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仍可视为今后不断完善和发展的改革方向,这既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能力的重大要求,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本文首先从理论出发,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概念进行了介绍与比较,概括了国内外先进的城市管理经验及相关研究成果,并在责任政府理论、“市民社会”理论和政府善治理论的指导下,通过文献研究法和实地调查法进行研究。论文的第二部分,系统梳理了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历史沿革和存在的困境;以金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为案例,介绍了其典型性,并对改革的实施方案、实施步骤、取得成效进行了详细描述。论文的第三部分,从“协同化的城管警务一体指挥、高效化的智慧联动平台搭建、自主化的先行先试示范片区打造”三个角度对改革中探索作出的一些积极做法和先进经验进行了概括总结和深入解剖,并从“内容解读、理论依据、实施效果”三个维度对改革做法进行评估。论文的第四部分,从“机制重构、能力升级、理念转变”三个方面提炼出了对今后城管体制改革和发展的启示和结论,笔者认为,一是要注重改革管理体制,注重执法资源的大整合,注重建立完善、高效、便捷的执法协作模式;二是必须更加坚持执法管理的信息化、执法手段的数据化、执法流程的标准化;三是应当树立权责统一的法治理念、多元共治的参与理念、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最后,在上述归纳、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期望可以为今后我国的城市管理执法改革工作提供借鉴。
潘晓霞[8](2019)在《整体性政府视角下的城管执法协同网络研究 ——以上海市浦东新区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也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发展以及综合性管理事务的不断增加,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已成为我国城市管理领域中的重要环节,维持着社会功能的有序运行。其主要目的就是在将分化在多个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力划转至城管统一行使,从而解决以往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权力分散化所产生的多头执法以及权职重叠等问题,达到令出统一、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的目的。从现阶段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进展来看,虽然总体推进情况较为顺利,但随着执法权的不断集中,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职权交叉愈加严重,相互间的协调配合也愈加紧凑,一些诸如权利的衔接、部门间的协调,沟通的渠道等协同困境,影响改革的成效。本文以浦东新区作为研究对象,浦东新区作为上海市乃至全国改革发展的排头兵,其城管综合执法的改革亦有其代表性。为了有效克服上述问题,优化城管综合执法工作,浦东新区在吸取各方面经验的基础上,构建了城管综合执法协同网络,力求通过构建功能聚合、流程优化、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法治运作的部门间工作协同网络,联合城市管理涉及的各个部门,形成信息共享机制,重塑执法监管流程,实现对行政相对人的联合奖惩,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治理能力。本文依循整体性政府理论,对浦东新区城管综合执法协同网络的构建以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和研究,发现其在优化执法流程、深化组织网络间的协调交互以及在信息资源的共享上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不可否认综合执法协同网络还有很多可以进一步完善的方面,例如协同监管的覆盖面不完整,协作过程的联动执行不畅,基础数据的共享程度不一致,联合奖惩的协同推动不够,各部门的协同运作参差不齐。在深入探究原因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完善综合执法协同网络的五个对策:协调各方需求及配套法治保障、整合贯通部门间协调沟通渠道、建立协同网络的责任与激励机制、完善整合共享的信息化集成平台、加深有效协同的联合奖惩体系建设,以期能实现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对上海乃至全国整个城管系统全面进行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马太建[9](2018)在《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与综合执法的关系》文中指出行政机关之所以能够综合行使其他行政机关的执法权,一是通过机构改革将有关行政机关合并或将其执法职能进行整合取得立法确认;二是实行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综合执法涉及机构调整,也可能涉及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然而,实践中将综合执法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混为一谈的现象较为普遍。通过生成场景、演进历程、关系定位的比较分析,可以呈现综合执法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并非同一问题以及密不可分的内在关联,从而更为清晰地辩正两大法治实践范畴之间的关系。着眼于探索创新,综合执法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关系的法治化界定,应坚持遵循职权法定原则、细化明确事权配置、理顺执法组织架构、精炼执法机构名称、推进配套制度落实与改革等基本路径,准确考量其作为观念形态存在和制度形态存在的作用时空。
陈佳枫[10](2018)在《基层城管执法权力配置困境和对策研究 ——以上海市奉贤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21世纪以来,中国城市建设进入新的高速发展期,公众对于城市管理要求越来越高,城管执法的合法性、自由裁量的公平正义、权力的约束和监督等各方面都面临新的挑战。在全国范围内,各省市城管执法都进行了改革实践,虽然已经有较多的理论研究,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过程中,城管执法仍缺少相应顶层设计和相关的理论支撑,给基层城管执法带来较大困境。本文旨在通过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权力主体、权力清单、自由裁量等方面进行阐释,探析城管执法在基层治理中面临的权力来源与配置问题。本文选取上海市奉贤区城管执法作为研究对象,对我国基层城管执法权力配置的改革进程进行理论和案例研究,直观了解基层城管执法在权力机构设置、权力运行传导、权力分配监督等面临的现实困境,就城管执法在央地关系、地方政府之间、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权力配置进行探讨。当前,城管执法经历了多轮改革,但依旧面临几大问题:一是存在立法不完善,立法层级不高,行政执法多依靠行政授权而非依法授权,导致依权行政现象依然突出,各方对城管执法的权力合法性存疑,城管执法权力配置没有得到法律上的确认和确权;二是权力组织不完善,在“放管服”的改革浪潮中,城管执法权力下放的具体模式和下放的权力范围缺少顶层设计,导致执法主体资格重新回到碎片化的模式,呈现权力主体资格的非专业化,在以乡镇人民政府为执法主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败诉率直线上升;三是对权力配置的分权不完善,一方面,在明确权力清单的基础上,通过行政授权或行政命令,有时甚至以约定的形式,城管执法在特定阶段临时性行使非法定或职权规定的行政权力,以期完成同级政府或上级部门的行政目的;另一方面,在面对城市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复杂性或新增城市管理问题时,并未从法理上深层次通过对法律的再完善或权力的再分配上解决问题,而是以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的形式,以权力整合的方式解决现实问题,虽然显示成效,但对各职能部门的权力边界进行了模糊,导致在较多场合,单一的行政执法权力已经无法解决问题;此外,立法层级不高而导致权力机关自由裁量权和相对人行政救济权的问题是当前城管执法被诟病的根源性问题之一,执法主体资格的过多过密导致在自由裁量和当事人首次行政救济方面各行其政,在单独执法主体资格管辖区域内,执法主体可以保障其自由裁量和行政救济的公平公正,但在更高一级的行政区划内,则显现出各个执法主体的管辖区域之间,存在自由裁量的行使不平衡,对当事人救济维护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当前基层城管执法所面临的这些困境及其原因,在寻求法治理论支撑和国外经验启示中,探索解决基层城管执法权力配置面临的依权行政困境、组织困境、分权困境,并从三个方面试图解决这些困境。第一,是要通过城管执法权力追溯,从而实现城管执法从“借法”到“立法”的转变。第二,是要通过城管执法权力的纵向配置边界,从而理顺城管部门与基层人民政府之间的权力关系。第三,是要通过城管执法的法治愿景,在基层治理中明确自身定位,处理好行政执法权力与市场和社会权利之间的关系。本文试图从这三个方面的共同改善,为优化基层城管执法权力配置,进一步提升健全我国城管执法法治化建设提供理论参考。
二、施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施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2)乡镇行政执法改革的功能模式与配套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一、乡镇行政执法改革的核心价值 |
(一)实现基层治理精细化 |
(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
(三)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
二、乡镇行政执法改革的功能模式 |
(一)“权责清单+联合执法”模式 |
(二)“专业执法+综合执法”模式 |
(三)全面“综合执法”模式 |
三、乡镇行政执法改革的配套机制 |
(一)建立乡镇行政执法改革理念转型机制 |
(二)完善乡镇行政执法法制保障机制 |
(三)健全乡镇行政执法社会参与机制 |
(四)构建乡镇区域协同执法机制 |
四、结语 |
(3)我国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选题背景及研究现状梳理 |
二、 研究方法 |
三、 论文结构 |
第一章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概述 |
第一节 自然资源的概念及种类 |
一、 自然资源的概念 |
二、 自然资源的种类 |
(一) 土地 |
(二) 矿产资源 |
(三) 水资源 |
(四) 森林资源 |
(五) 草原资源 |
(六) 海洋资源 |
(七) 渔业资源 |
第二节 综合执法的内涵和特征 |
一、 综合执法的基本内涵 |
(一) 综合执法与联合执法的辨析 |
(二) 综合执法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
二、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演变 |
三、 综合执法的基本类型梳理 |
第二章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模式的理论证成 |
第一节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模式的提出 |
一、 现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存在的问题 |
(一) 执法依据不健全 |
(二) 多头执法和多层执法 |
(三) 执法主体不明确 |
(四) 执法监督不到位 |
二、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的定义和界限 |
第二节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模式的合理性分析 |
一、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模式的内在机理 |
二、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模式的制度价值 |
(一) 顺应行政执法改革的趋势 |
(二) 生态文明时代自然资源管理新格局的迫切需要 |
(三) 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 |
第三节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模式的合法性分析 |
一、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模式的规范依据 |
(一) 《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
(二) 《行政处罚法》 |
(三) 国务院行政规范性文件 |
(四)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
二、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模式的合法性分析 |
(一) 质疑的提出 |
(二) 对质疑的反驳 |
第三章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模式的实证考察 |
第一节 部门内综合执法模式 |
一、 部门内综合执法模式的实践现状 |
(一) 深圳模式 |
(二) 浙江模式 |
(三) 天津模式 |
二、 部门内综合执法模式存在的问题 |
(一) 机构设置方面 |
(二) 职责范围方面 |
(三) 运行机制方面 |
三、 总结 |
第二节 跨部门综合执法模式 |
一、 跨部门综合执法模式的实践现状 |
二、 跨部门综合执法模式存在的问题 |
(一) 未明确综合行政执法范围 |
(二)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不完善 |
(三) 执法队伍结构不合理 |
三、 总结 |
第四章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模式的制度架构 |
第一节 自然资源部门内综合执法模式的制度架构 |
一、 机构设置 |
二、 职责范围 |
三、 权力运行 |
第二节 自然资源跨部门综合执法模式的制度架构 |
一、 职责范围 |
二、 权力运行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4)整体型政府视角下南京市栖霞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四、研究内容及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点与研究不足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点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视角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一)行政执法 |
(二)行政执法体制 |
(三)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
(四)综合行政执法 |
二、“整体型政府”理论 |
(一)“整体型政府”理论的产生 |
(二)“整体型政府”理论的要义 |
(三)“整体型政府”理论的适用 |
第二章 南京市栖霞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情况 |
一、南京市栖霞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历程 |
(一)立足区情,找准问题 |
(二)试点先行,积累经验 |
(三)全面部署,明确目标 |
二、南京市栖霞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法和成效 |
(一)改革做法 |
(二)改革成效 |
第三章 南京市栖霞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评析 |
一、对南京市栖霞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总体评价 |
(一)从体制的角度评价 |
(二)从权力的角度评价 |
(三)从机制的角度评价 |
(四)从技术的角度评价 |
二、南京市栖霞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存在不足 |
(一)体制运行不够顺畅 |
(二)权力下放不够合理 |
(三)队伍建设不够到位 |
(四)技术支撑不够有力 |
三、南京市栖霞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产生问题的原因 |
(一)顶层设计的原因 |
(二)实际操作层面的原因 |
(三)社会认同度的原因 |
第四章 国内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经验做法和借鉴 |
一、国内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主要做法 |
(一)浙江省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主要做法 |
(二)天津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主要做法 |
(三)苏州市吴江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主要做法 |
二、国内相关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借鉴启示 |
(一)坚持横向综合 |
(二)坚持重心下移 |
(三)坚持法治保障 |
(四)坚持系统谋划 |
第五章 深化南京市栖霞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
(一)构建执法体系 |
(二)规范执法权力 |
(三)加强执法队伍 |
(四)完善执法机制 |
(五)加强内外监督 |
(六)强化技术支撑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上海自贸试验区“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 ——以外高桥保税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言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与述评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析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第2章 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综合行政执法 |
2.1.2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
2.1.3 “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
2.2 理论基础 |
2.2.1 整体性治理理论 |
2.2.2 集权与分权理论 |
2.2.3 理论与自贸试验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契合性分析 |
第3章 上海自贸试验区“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制度环境 |
3.1 我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制度变革 |
3.1.1 第一阶段:相对集中处罚权阶段 |
3.1.2 第二阶段: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起步阶段 |
3.1.3 第三阶段: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广阶段 |
3.1.4 第四阶段: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快速推进阶段 |
3.2 上海自贸试验区“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政策演进 |
3.2.1 上海自贸区挂牌成立初期 |
3.2.2 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时期 |
3.2.3 上海自贸试验区深化时期 |
第4章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案例研究 |
4.1 外高桥保税区“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阶段 |
4.1.1 “小综合”:以“城管执法扩权”为起点 |
4.1.2 “中综合”:以城管主体转为综合执法主体为标志 |
4.1.3 “大综合”:以成立综合执法大队为转折 |
4.2 外高桥保税区“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背景 |
4.2.1 执法环境的特殊性 |
4.2.2 执法范围的特殊性 |
4.2.3 执法对象的特殊性 |
4.2.4 执法方式的特殊性 |
4.3 外高桥保税区“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
4.3.1 职能重塑:大队机构设置 |
4.3.2 流程再造:综合执法勤务模式 |
4.3.3 技术革新:综合管理执法系统 |
4.3.4 配套机制创新:督察制度等 |
4.4 外高桥保税区“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案例研究小结 |
第5章 上海自贸试验区“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成效与问题 |
5.1 上海自贸试验区“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成效 |
5.1.1 总体理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
5.1.2 构建“条块结合”、运转顺畅的综合执法新模式 |
5.1.3 执法范围大幅拓宽 |
5.1.4 综合执法成效突出 |
5.2 上海自贸试验区“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问题 |
5.2.1 法律依据与机制缺位 |
5.2.2 内外部衔接和职权界限不清 |
5.2.3 配套改革尚未到位 |
5.2.4 执法队伍管理尚需加强 |
第6章 国内其他自贸试验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探索及启示 |
6.1 广东“前海模式” |
6.2 福建“平潭模式” |
6.3 比较与启示 |
6.3.1 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
6.3.2 建立更坚实的保障机制 |
6.3.3 继续加大改革力度 |
第7章 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
7.1 健全法律保障 |
7.1.1 以立法供给方式解决顶层设计 |
7.1.2 明确综合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 |
7.2 明晰职权界限 |
7.2.1 明确综合执法职责边界和权限范围 |
7.2.2 理顺行政审批、监管与行政执法之间的关系 |
7.3 建立执法协作机制 |
7.3.1 纵向:加强与内外部执法条线的联系 |
7.3.2 横向:建立健全公务协作制度 |
7.4 完善配套改革措施 |
7.4.1 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 |
7.4.2 明确执法权力清单 |
7.5 加强执法队伍职业化 |
7.5.1 职业机制建设 |
7.5.2 职业技术建设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展望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6)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与基本结构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基本结构 |
1.4 研究创新与研究局限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局限 |
第2章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的理论分析 |
2.1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的概念分析 |
2.1.1 从行政到行政裁量 |
2.1.2 从行政规则到裁量基准 |
2.1.3 从行政裁量基准到城管执法裁量基准 |
2.2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的理论基础 |
2.2.1 现实缘起:城管执法行政自制 |
2.2.2 正当基础:合法性与有效性 |
2.2.3 性质厘定:规范与功能的统一 |
2.3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度定位 |
2.3.1 法律渊源:实质与形式 |
2.3.2 生成模式:内生与外源 |
2.3.3 目标定位:合理和理想 |
第3章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程序及相关机制 |
3.1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制定的基本原则 |
3.1.1 裁量法定原则 |
3.1.2 程序正当原则 |
3.1.3 最小侵害原则 |
3.1.4 公益取向原则 |
3.1.5 协商合作原则 |
3.2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制定的流程构造 |
3.2.1 动议与评估 |
3.2.2 文本的起草 |
3.2.3 草案的论证 |
3.2.4 表决与发布 |
3.3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制定的参与机制 |
3.3.1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制定的部门参与 |
3.3.2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制定的社区参与 |
3.3.3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制定的专家参与 |
3.3.4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制定的公众参与 |
3.4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制定的调控机制 |
3.4.1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制定人员的选拔 |
3.4.2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制定过程的监督 |
3.4.3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制定过程的公开 |
第4章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的内容结构 |
4.1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的实践类型 |
4.1.1 城管授益性执法行政裁量基准 |
4.1.2 城管侵益性执法行政裁量基准 |
4.1.3 城管事实性执法行政裁量基准 |
4.2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的规范内容 |
4.2.1 裁量事项 |
4.2.2 裁量情境 |
4.2.3 裁量标准 |
4.3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的技术构造 |
4.3.1 情境设计技术 |
4.3.2 格次划分技术 |
4.3.3 函数表达技术 |
4.3.4 僵化衡平技术 |
第5章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的适用与监督 |
5.1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的实践适用规范 |
5.1.1 一般情况:遵守裁量基准义务 |
5.1.2 特殊个案:个别情况考虑义务 |
5.2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的行政监督规范 |
5.2.1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的监督主体 |
5.2.2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的监督标准 |
5.2.3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的监督方法 |
5.3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的司法审查规范 |
5.3.1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司法审查的主要障碍 |
5.3.2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司法审查的正当理由 |
5.3.3 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司法审查的制度设计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7)成都市金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总体评价 |
1.3 相关理论基础 |
1.3.1 责任政府理论 |
1.3.2 “市民社会”理论 |
1.3.3 政府善治理论 |
1.4 概念界定 |
1.4.1 城市管理 |
1.4.2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
1.4.3 综合执法与相关概念之比较 |
1.5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1.5.1 研究的基本思路 |
1.5.2 研究的主要方法 |
1.5.3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金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的研究价值 |
2.1 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历史沿革 |
2.1.1 1996年10月-2002年7月:试点探索阶段 |
2.1.2 2002年8月-2013年11月:全面推行阶段 |
2.1.3 2013年12月至今:创新提升阶段 |
2.2 当前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面临的主要困境 |
2.2.1 执法依据薄弱 |
2.2.2 执法协作不力 |
2.2.3 执法机制不畅 |
2.2.4 执法环境不佳 |
2.3 金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案例的典型性 |
2.3.1 金牛区情具有代表性 |
2.3.2 金牛区改革实施具有先行性 |
2.3.3 金牛区改革成果具有可推广性 |
第三章 金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的案例描述 |
3.1 金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的背景 |
3.1.1 综合执法改革前情况 |
3.1.2 改革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 金牛区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的具体情况 |
3.2.1 实施方案 |
3.2.2 实施步骤 |
3.2.3 实施的主要内容 |
3.3 综合执法改革实施前后的执法情况对比 |
3.3.1 组织机构配置 |
3.3.2 执法人员配置 |
3.3.3 执法装备情况 |
3.4 综合执法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
第四章 以协同化为改革原则的城管警务一体指挥机制 |
4.1 城管警务一体指挥机制的主要改革举措 |
4.1.1 变“跟随”为“派驻”的警务协作方式 |
4.1.2 “一个领导”负责的指挥体系 |
4.1.3 一套联动快速的标准执法体制 |
4.2 城管警务一体指挥机制的理论内涵 |
4.2.1 从组织结构配置角度的分析 |
4.2.2 从执法协作角度的分析 |
4.2.3 从“大城管”模式角度的分析 |
4.3 城管警务一体指挥机制取得的成效 |
4.3.1 扁平化指挥,突出了集中高效 |
4.3.2 规范化执法,提升了队伍形象 |
4.3.3 统一化管理,增强了队伍活力 |
第五章 以高效化为改革导向的智慧联动平台搭建 |
5.1 搭建智慧联动平台的主要改革举措 |
5.1.1 自主开发“金牛智慧城市”APP |
5.1.2 联合开发综合执法智慧终端 |
5.1.3 构建“区-街”两级城市管理联动指挥大平台 |
5.2 搭建智慧联动平台的理论内涵 |
5.2.1 着眼于流程再造 |
5.2.2 着眼于“智慧城市”建设 |
5.2.3 着眼于“G2G”到“G2C”的电子政务 |
5.3 搭建智慧联动平台取得的成效 |
5.3.1 扩大了执法案件信息来源 |
5.3.2 优化了执法绩效评价管理 |
5.3.3 实现了行政执法行为公开 |
第六章 以自主化为改革方略的先行先试示范片区打造 |
6.1 打造先行先试示范片区的主要改革举措 |
6.1.1 实施市容秩序管理办法创新 |
6.1.2 开展分时分类管理模式创新 |
6.1.3 首创“街道公民议事会” |
6.2 打造先行先试示范片区的理论内涵 |
6.2.1 从公民参与角度的分析 |
6.2.2 从政府“善治”角度的分析 |
6.3 打造先行先试示范片区取得的成效 |
6.3.1 突出精细,增强治理能力 |
6.3.2 充满情怀,体现人本需求 |
6.3.3 体现自治,民众自我做主 |
第七章 金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的启示 |
7.1 “一体指挥”的机制重构是改革得以实施的基本前提 |
7.2 “智慧联动”的能力升级是改革作用得以彰显的关键手段 |
7.3 “民主自治”的理念转变是改革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8)整体性政府视角下的城管执法协同网络研究 ——以上海市浦东新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城市管理与城管执法 |
二、综合执法的概念及模式 |
第二节 整体性政府理论 |
一、整体性政府的产生背景 |
二、整体性政府的内涵及特征 |
三、整体性政府的实践运用 |
第三节 整体性政府的治理结构及构建要素 |
一、网络治理结构的提出 |
二、协同网络的构建要素 |
三、协同网络的运作机制 |
第三章 浦东新区城管综合执法协同网络的构建现状 |
第一节 综合执法协同网络的构建及运行情况 |
一、协同网络的构建背景 |
二、协同网络的概念及简介 |
三、协同网络的运作形式 |
第二节 综合执法协同网络取得的成效 |
一、加强执法流程的协同整合 |
二、实施信息资源的全过程共享 |
三、拓宽沟通渠道实施联合奖惩 |
第四章 综合执法协同网络的不足及原因 |
第一节 综合执法协同网络存在的不足 |
一、协同监管的覆盖面不全 |
二、协作过程的联动执行不畅 |
三、基础数据的共享程度不一致 |
四、联合奖惩的协同推动不够 |
五、各部门的协同运作参差不齐 |
第二节 原因分析 |
一、部门间的协同需求不一致 |
二、协调沟通机制还需完善 |
三、共享平台需进一步整合优化 |
四、多部门联合奖惩未成合力 |
五、缺乏配套的绩效监督体系 |
第五章 完善城管综合执法协同网络的对策 |
第一节 协调各方需求及配套法制保障 |
一、协调各部门需求加强整体性设计 |
二、强化与协同网络配套的法制保障 |
第二节 整合贯通部门间协调沟通渠道 |
一、深化线上互联互通 |
二、深化线下协作沟通 |
第三节 建立协同网络的责任与激励机制 |
一、建立以协同联动为主体的考核体系 |
二、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 |
第四节 完善整合共享的信息化集成平台 |
一、加强信息资源交换体系搭建 |
二、深化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的互联互通 |
三、实现各平台间的整合与门户统一 |
第五节 加深有效协同的联合奖惩体系建设 |
一、发挥整体政府的统领作用 |
二、推进信用信息的共建共享 |
三、全执法领域实施联动奖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10)基层城管执法权力配置困境和对策研究 ——以上海市奉贤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论文结构 |
四、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主要概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主要概念 |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 |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权力清单 |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 |
第二节 城管执法权力配置的主要概念 |
一、权力的横向配置 |
二、权力的纵向配置 |
第三节 城管执法权力配置的理论基础 |
一、法治理论在我国的发展 |
二、法治理论在基层城管执法权力配置中的应用 |
第二章 奉贤区城管执法权力配置发展现状 |
第一节 奉贤区城管执法的历史发展 |
一、奉贤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
二、奉贤区绿化市容局子系统 |
三、单列的奉贤区城管执法局 |
第二节 奉贤区城管执法权力配置现状 |
一、市、区城管执法的权力层级 |
二、乡镇城管执法的权力现状 |
三、街道及特定区域城管执法的权力现状 |
四、机动中队城管执法的权力现状 |
第三章 城管执法权力配置面临的困境 |
第一节 基层城管权力配置法治保障缺失 |
一、基层城管执法权力机构设置存在问题 |
二、基层城管执法权力配置合法性问题 |
第二节 基层城管权力纵向配置上的组织困境 |
一、基层城管执法权力行使区域碎片化 |
二、基层执法领导配置的非专业化 |
第三节 基层城管权力横向配置上的分权困境 |
一、基层城管执法兜底的权力与上位法存在冲突 |
二、基层城管执法权力与其他执法部门的权力边界模糊 |
三、基层城管执法自由裁量权配置及其救济存在问题 |
第四章 国外城市管理权力配置模式及其启示 |
第一节 国外城市管理权力配置相关经验 |
一、英国经验 |
二、日本经验 |
第二节 国外经验的启示 |
一、完善的法律保障 |
二、明确的权力边界 |
三、多元的治理模式 |
第五章 优化基层城管执法权力配置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建立完善城管执法法治保障体系 |
一、明确基本法与城管专业法的关系 |
二、明确其他专业法与城管立法的关系 |
第二节 明确基层城管执法纵向权力配置边界 |
一、加强执法专业配置 |
二、加强自由裁量权力配置 |
三、规范基层城管执法部门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关系 |
第三节 明确基层城管执法横向权力配置定位 |
一、社会治理中基层城管权力定位 |
二、法治语境下城管横向权力配置的优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四、施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论文参考文献)
- [1]集成与协同:“综合查一次”改革的机制研究 ——以浙江X镇为例[D]. 刘明勇. 浙江工商大学, 2022
- [2]乡镇行政执法改革的功能模式与配套机制[J]. 江国华,姜梦婷.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1(06)
- [3]我国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模式研究[D]. 邱煌辉. 华侨大学, 2020(01)
- [4]整体型政府视角下南京市栖霞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D]. 吕星星.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7)
- [5]上海自贸试验区“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 ——以外高桥保税区为例[D]. 祝蔚燕.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2020(07)
- [6]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研究[D]. 陈军. 湘潭大学, 2019(12)
- [7]成都市金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案例研究[D]. 陈虎. 电子科技大学, 2019(01)
- [8]整体性政府视角下的城管执法协同网络研究 ——以上海市浦东新区为例[D]. 潘晓霞. 上海交通大学, 2019(06)
- [9]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与综合执法的关系[J]. 马太建.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18(06)
- [10]基层城管执法权力配置困境和对策研究 ——以上海市奉贤区为例[D]. 陈佳枫. 华东政法大学, 2018(02)
标签:城管执法论文; 行政执法论文; 综合执法改革论文; 行政监督论文; 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论文;